网站首页 > 国家
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(2022年印发)》【财库〔2022〕31号】(自2022年9月2日印发之日起执行)
发布时间:2022-09-02 发布人:陈健


关于印发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》的通知

财库〔2022〕31号

 

党中央有关部门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,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,全国政协办公厅,最高人民法院,最高人民检察院,各民主党派中央,有关人民团体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:

  为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需要,财政部对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》(财库〔2013〕189号)进行了修订。现将修订后的目录印发给你们,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
  执行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,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反馈,联系电话:010-68552389。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》修订情况对照表,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下载。

  附件: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(2022年印发)》 

     《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》修订情况对照表 

 

财政部
2022年9月2日

 

附件:
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版权所有 ©2016 粤ICP备10076626号
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 邮编: 510665 传真: 020- 38257901